东区,是华夏科技新拓展的子公司的办公区。

        西区,王-陆律师事务所搬迁来了这里,在吉鸟大厦的办公室不够多,又难以扩充,毕竟,不能把原主租户赶走,是以,干脆搬迁了过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实际上,刘翰眀已经提议,将他的事务所和王-陆律师事务所合并。

        已经基本有了大体意向,新事务所为陆千行-刘翰眀-王大安律师事务所。

        陆铭、刘翰眀、王大安三人为命名合伙人,也就是三个老板,但股权方面并不相同。

        陆铭占百分之四十五,刘翰眀百分之三十五,王大安百分之十,其余百分之十,留待分配给高级合伙人律师们。

        一旦最终谈成,自由大厦西区,也将会是陆-刘-王律师事务所的新址,也足够用,更有充足的扩张空间。

        南区,是陆铭的独立检察官官厅的办公地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这个独立官厅占据的房间并不多,就是南区的二层办公区。

        此时,在南区三层的会客室,陆铭正接见几名客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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