色泽明艳,焦香四溢,这也太超常发挥了吧。
左脚脚踝还是受不得力。
她就只好指挥季寻,先铺上防烫垫,再拿勺子,端汤盏。仗着自己是伤员,南栀就支着下巴坐在桌边,眼巴巴地望着他。
不用说话,她的眼睛已经表达出了所有意思:
——好不好吃?好不好吃??好不好吃???
季寻回避了她的目光,手指把玩着白瓷汤匙。他的手指骨节修长,肤色几乎与白瓷无异。看他有一下没一下的搅弄也是赏心悦目。
他即便垂着眼,也能感知到来自餐桌对面的炽热目光。
忍了许久,他最终耐不住,低头尝了一口。
酥皮脆得恰到好处。
喷香热气被包裹着,残留在唇边。只是浓汤寡淡了些。
像季寻这么挑剔的人毫不留情地压了分。他放下勺子,神情冷冷淡淡:“这次眼光没错,果然一般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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