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宗见小舅舅沉冤得雪,心情大悦,问向洛怀川道:
“洛大人,似此等罪行,依大宋律当如何处置?”
洛怀川闻言,脑子里极力搜索着有关律法,沉吟半晌道:
“大、大汗,《宋刑统?杂律》规定:“应有夫妇人被强奸者,男子决杀,女、女人不坐罪”
另规定,犯窃盗,赃满5贯文足陌,处死。不满5贯文,决脊杖2、2十,配役3年。故此3人均应处死。”
“好,既然如此,来人,将这恶棍拖出去杖毙。
另着人将马氏兄弟捉拿归案,1并处死。家产罚没,归还太史夫妇。”
萧孝忠闻言,自告奋勇道:
“大汗,此3人皆为我萧府之人,纵然伏法,我也难辞其咎。咳咳。
便请大汗与我1个赎罪的机会,亲自将3人正法。咳咳,同时,愿出银千两与太史夫妇,权做补偿。”
兴宗欣慰地微微颔首,以示认可。殊料萧孝忠又开口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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